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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飾雜貨試驗項目簡介
鞋帶強度試驗(紡檢法)
「目的」:
穿著時,如果鞋帶突然間斷了,極易導致跌倒等重大事故發生。因此,紡檢對涼鞋鞋帶強度進行試驗檢測以及評價。
「方法」:
引用規格:紡檢法
根據各種鞋帶的形狀,插入相應的拉伸用夾具,使用時沿涼鞋受力方向固定試樣。設定拉伸速度為100mm/min,測定斷裂時的最大荷重,確認斷裂狀態。
【判定基準】 紡檢基準 単位:N
前片鞋帶/夾腳型(后)/人字拖型(后) | 450(300)以上 |
后片?踝部鞋帶 | 200以上 |
夾腳型(第二腳趾) | 150以上 |
人字拖型(前) | 200(150)以上 |
前片鞋帶〔洗浴用?沙灘涼鞋〕 | 200以上 |
前人字拖(沙灘涼鞋) | 100以上 |
后人字拖(沙灘涼鞋) | 200以上 |
拖鞋 | 300以上 |
()內的基準值適用于公稱尺寸未滿19cm的
【試驗的狀態】
箱包把手、拉桿拉伸強度試驗
「目的」:
箱包的把手強度試驗是評價包帶強度以及安全性的試驗。可以事前確認包的把手會否發生斷裂而導致事故或者糾紛的發生。拉桿箱也可以實施該試驗。
「方法」:
把手及拉桿的拉伸強度:紡檢法
普通箱包(把手的拉伸強度)
固定住試料,將各個把手用定速伸長型的拉力試驗機以100mm/min的拉伸速度進行拉伸,測定縫合部位斷裂、提把斷裂等異常發生時的荷重
【判定標準】(紡檢基準)
容量未滿20升
(容量×1.0×10)N以上(紡檢基準)
容量20升以上
300N以上(紡檢基準)
【試驗的狀態】
拉桿箱(拉桿的拉伸強度)
制品的狀態或者將把手部分切斷固定,依次將各把手放置于試驗機上進行破壞試驗,最大拉伸至1000N,測定最大強力。
【判定基準】
(容量×1.5×10)N以上
上限為1000N (紡檢基準)
【試驗的狀態】
傘的面料試驗
「目的」:
為了驗證傘具是否具有一般品質性能,對面料進行防水試驗(拒水性)、染色堅牢度、尺寸變化率、物理性能及功能性試驗檢測。
「方法」:
引用規格:紡檢基準/JIS S 4020:1994/JUPA基準
1. 防水試驗
拒水性: JIS L 1092(噴淋法)
2. 染色堅牢度
耐光性: JIS L 0842(第3露光法)
水堅牢度: JIS L 0846-1992 B法。但是,復合試樣試驗管保持時間需要依據標準要求設定,一般3h~4h。
耐摩擦度: JIS L 0849 Ⅱ型
升華堅牢度: JIS L 0854
3.尺寸變化率
尺寸變化率: JIS L 1096[A法(常溫水浸漬法)]
4. 物理性能
(1)纖維素材的面料:纖維面料的拉伸斷裂強度試驗方法參考JIS L 1096[A法(條樣法)]
(2)塑料材料的面料:取3塊試樣,固定一端,將另一端懸掛施加1kg的荷重(包含固定夾具的重量),保持1min后,目視判斷試樣有無龜裂、斷裂發生。
5. 紫外線遮蔽率
實施防止紫外線加工的面料需要進行紫外線遮蔽率的測定,試驗方法引用規格JIS L 192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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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用品試驗項目簡介
試驗依賴例
確認聚丙烯薄膜袋的耐冷溫度「-40℃」是否有問題
【試驗方法】
-40℃的低溫槽的庫內放置1小時后,取出試樣,常溫放置2小時后確認功能有無異常,是否發生明顯變形。
進口的鞋子,鞋底發生了變色
【再現試驗】
實施高溫多濕的情況下的環境試驗(通稱:叢林試驗),鞋幫的顏色移染到了鞋底
木質椅子在運輸中發生了翹曲
【再現試驗】
制品狀態放入庫內,實施能再現運輸集裝箱的高溫多濕狀態的環境試驗,座板發生翹曲。
耐荷重試驗(籃、框等)
「目的」:
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籃、框等,在使用承重過程中如果發生破損,極有可能造成投訴,為了評價該物品在使用時的承重能力,紡檢對此進行試驗及評價。
「方法」:
JIS S 2032:1995準用。
根據試樣耐荷重表示在試樣底部均勻的放入相應重量的荷重,將兩側把手懸掛狀態放置5分鐘后,檢查試樣吊環、主體等各部件有無破損、松動、影響使用等變形的異常發生。
判定基準
試樣吊環、主體等各部件無破損、松動、影響使用等變形的異常發生。
溫度測定試驗
「目的」:
具有保溫、保冷效果的包、水杯等,有必要驗證在指定環境下經過一段時間后的溫度變化。青島紡檢進行保溫、保冷試驗檢測和各種溫度測定評價。
「方法」:
包的溫度測定(保溫?保冷效果)
將加入熱水或者涼水的塑料瓶(2L)升溫(降溫)后,裝入帶有保溫(保冷)效果的檢測試樣中,放置于設定了指定溫度的恒溫恒濕機內。通過溫度傳感器,測定180min(3h)時間內塑料瓶內的水溫變化。
水杯的溫度測定(保溫?保冷效力)--JIS S 2006準用
將檢測試樣在室溫20℃的接近無風狀態的試驗環境中開蓋放置2小時以上,杯口1cm下位置加入95℃熱水或者4℃以下的涼水,在標準環境(溫度20℃、濕度65%)下放置1小時后測定溫度。
判定基準
通過試驗數據記錄,判斷一定時間后的溫度變化,評價是否具有保溫、保冷效果。
密著性試驗(轉移污染性試驗)
「目的」:
地墊、地毯等鋪在地板上,經過長時間的使用,可能導致地板發生卷翹、污染、黏著、按壓痕跡等異常。作為事前驗證,紡檢對地墊、地毯進行密著性試驗(轉移污染性試驗)的品質確認。
「方法」:
將試樣放置在對象面用的地板材料上,從上面施加負荷使其緊貼的狀態。將試樣放入設定為60℃、90%RH的恒溫恒濕機內,經過48小時后,確認對象面地板材料有無異常。
判定基準
地板未發生卷翹、污染、黏著、按壓痕跡等異常。
試驗的狀態
反彈性試驗
「目的」:
作為聚氨酯泡沫等軟質發泡材料性能有「低反彈性」「高反彈性」等分類。紡檢為了驗證軟質發泡材料的物理特性,進行反彈性試驗評價。
「方法」:
JIS K 6400-3
試驗片上,將鋼球(直徑16mm、重量16.8g)從規定高度落下,測定其反彈高度。
結果計算方法
根據從3個試樣得出的3個中央值結果計算整體的中央值,就是反彈性試驗結果。